汉中市人民医院

2026年第二季度院领导接待日公告

广大患者、家属及全体职工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“以患者为中心”服务理念,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和服务效率,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,按照《汉中市人民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》要求现将四季度医院领导接待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接待时间:

周六上午8:30-11:30

二、接待地点

当日接待院领导办公室(由院办安排)

三、接待院领导排班

接待领导

职务

4

11

张海涛

副院长

4

18

 

副院长

4

25

 

纪委书记

5

9

文宏瑞

总会计师

5

16

 

党委副书记/院长

5

23

广会娟

副院长

5

30

 

副院长

6

6

张海涛

副院长

6

13

 

副院长

6

27

 

纪委书记

四、接待对象:

门诊、住院患者及家属,医院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等。

五、预约方式:

请填写《汉中市人民医院院领导接待日来访预约登记表》发送邮箱(见附件)。邮箱:hzsrmyy@sina.com

六、接待须知:

(一)为保证接待日规范有序、提高效率和针对性,接待采取预约制,未预约的来访者不予接待。

(二)接待对象需带身份证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,自觉遵守接待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到指定场所反映情况和问题,做到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。

(三)接待对象反映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不能携带危险品、爆炸品或管制器械等物品;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。

(四)为避免其他人员超时等待,请接待对象控制时间,应在30分钟内结束访谈。

 

附件:汉中市人民医院院领导接待日来访预约登记表


附件

 

汉中市人民医院

院领导接待日来访预约登记表

 

来访人姓名

 

□患者 □患者家属 □职工 □其他

身份证号码

 

联系电话

 

来访人单位

 

来访人住址

 

来访时间

 

来访事项

 

主要诉求

 

注:1.为保证接待日规范有序、提高效率和针对性,接待采取预约制,未预约的来访者不予接待。

2.接待对象需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自觉遵守接待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到指定场所反映情况和问题,做到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。

3.接待对象反映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不能携带危险品、爆炸品或管制器械等物品;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。

4.为避免其他人员超时等待,请接待对象控制时间,应在30分钟内结束访谈。